第七章 李蛰——自相冲突的哲学家(5/18)
在思想史上,长兄耿定向最易为历史学家所误解。他的朋友和论敌李蛰,把他说成一个伪君子;而黄宗费的《明儒学案》人也指出他思想上前后不符。然则很少有人能看到,这位哲学家同样是在竭力地探求一种既有形而上的根据,又能融合于日常生活的真理。他接受佛家和道家的哲理,认为至善至美属于虚无,但另一方面,却又认为任何信条如果不能在愚夫愚妇面前宣讲明白,则不成其为信条。经过多方考虑,他提出,人的理智有深有线,有粗有细,有的集中,有的分散;在社会生活中,政治与农业不同,农业又与商业不同。基于这样的分析,他已经开始指出了伦理道德的理,应当与物理、地理的理有所区别,因此施政的标准也应当与哲学思想有所区别。这种理论,为当时持一元论的宇宙观者所不能接受。他和李蛰的冲突也无可避免,因为两个人都准备把自己的理论体现于行动之中。于是李蛰指斥耿定向为不诚实,言行不一;耿定向则指斥李蛰以立异为标榜,立异的目的还是立异,所谓放浪形骸,无非是为了博取超凡脱俗的美名。
耿定理在1584年去世。同年耿定向被召回北京任左金都御史。他在信里提出李蛰迷误耿氏子弟,这种指责促使李蛰迁居麻城。多年以后,他还认为这是耿定向有意识地给他以个人侮辱。
李蛰好强善辩,不肯在言辞上为人所授,在做官的时候也经常与上司对抗。和耿定向闹翻之后,他更为重视自己的独立不羁。按本朝的习惯,退休的官员被称为“乡富”,也就是意味着他仍然具有官员的身分,要受地方官的节制。地方官可以邀请他协助处理有关的事务,也可以邀请他参与重要的典礼。这种权利和义务,在别人或许会引以为荣,而在李蛰则是精神上的压力。他说:“弃官回家,即属本府本县公祖父母管矣。来而迎,去而送;出分金,摆酒席;出轴金,贺寿旦。一毫不谨,失其欢心,则祸患立至。”剃发为僧,除了避免亲旅的纠缠以外,摆脱这些牵制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。
李蛰虽然身入空门,却没有受戒,也不参加僧众的学经祈祷。他喜爱清洁成为癖好,衣服一尘不染,经常扫地,以至“数人缚帚不给”。在很多方面,李蛰保持着官僚学者的生活方式。例如,即使是短距离的外出,他仍然乘轿;对于书本不愿亲自阅读,而是让助手朗诵以省目力。
退休以后的十几年,李蛰主要的工作是著述。他的著作大部分都在生前刊刻印行,芝佛院中有一间屋子专门堆放书板。著作的内容非常广泛,包括儒家经典的阐释、历史资料的观察、文学作品的评论以及伦理哲学的发挥,形式则有论文、杂税、诗-->>